第214章 令人羡慕的女婿(1 / 1)

秦泗贴心的把切好的牛排递给了方世妍,叶秀兰越发的坚定自己这个女婿没有选错,知道疼人!

“妈,我记得你前段时间不是说想买个小金镯子吗,反正今天咱们已经出来了,不如带你去看看吧,要是有合适的有买一个。”方世妍提议道。

叶秀兰不好意思的摆了摆手:“我也就是那么一说,看你王姨带着个小金镯子觉得挺好看的。”

“正好这旁边有个商场,里面肯定有卖金镯子的,咱们吃完饭就去看看吧。”秦泗也迎合着说道。??qubu.

“既然俩孩子想陪你逛逛,那就去吧。”方继康都开口说话了,叶秀兰就答应了下来。

吃过午饭,他们就去了胳膊的商场,商场的一楼几乎全都是买金首饰的店铺。

“妈,听说周谋生的金首饰还不错,不如咱们就去周谋生看看吧。”

“好啊。”

母女俩手挽着手走在前面,秦泗和方继康跟在身后。

“你好,请问想要选点什么?”导购员热情的迎上前招待道。

“请问你们的金手镯在哪里,我没想看一看。”

“在这边,请跟我过来。”导购员指引着她们走到了另一侧的柜台。

看着琳琅满目的金首饰,叶秀兰不由的看花了眼,方继康这个大学教授一心致力于科学研究,把钱财看得并不是很重要,所以一直到现在家里都是并不是非常的富裕,但也算不上穷,她叶秀兰作为教授夫人,一直以来穿着打扮都比较朴素,几乎没有几件像样的首饰。

“女士你们看,这边就是咱们店所有的金镯子了,您想选个什么样子的?”导购再次开口问道。

“请问现在金价多少钱一克?”叶秀兰问道。

“现在是550一克,最近这几天价格都比较低,现在买金子是非常合适的。”

“妈,你看这个古法金手镯怎么样,看上去简单大方,我觉得挺适合你。”方世妍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手镯。

叶秀兰也赞同的点了点头:“那麻烦你把这个拿出来我试一下。”

“怎么样?”她晃了晃手腕上的银手镯问道。

方世妍满意的点了点头:“这个还不错,妈,不然就要一个这样的吧,低调又奢华有内涵。”

“这个多少钱?”方继康问道。

“这个手镯是40.18克的,算上手工费一共两万四千八百一十二。”导购员算了一下回答道。

方继康微皱了下眉,买一套实验设备花二十万他都不觉得有多贵,但是这么一个小首饰就要两万多,他觉得多少都有点贵。

“两万多呢,还是算了吧。”叶秀兰也觉得有些贵的让导购给自己摘掉了手上的镯子。

“妈,这个挺好看的啊,不贵,就要这个吧,我来讨钱。”方世妍看的出来妈妈很喜欢,想要给她买下来,却被叶秀兰给拒绝了。

“不用了妍妍,你们夫妻两个挣钱也不容易,还是多攒点钱买房子吧,我们走吧。”叶秀兰也不舍得让他们花钱,生拉硬拽的带着他们离开了金店。

方世妍心里有些自责,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女儿,就连妈妈喜欢的东西都不能满足她。

刚走出商场,秦泗突然停下了脚步。

“怎么了?”方世妍扭头问道。

秦泗把车钥匙塞进了方世妍的手里:“妍妍,你先带爸妈去车里等我,我去上个厕所,可能是吃坏肚子了,肚子好痛。”他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说道。

“好了好了,我知道了,你赶快去吧。”方世妍把自己包包里的一小包纸巾递给了他。

她们在车里大概等了十分钟左右,就看到秦泗从商场里走出来了。

秦泗来开车门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叶秀兰:“妈,这个是送给你的。”

叶秀兰瞪大了眼睛看着周谋生的饰品盒子:“这是......”

“快打开看看。”

叶秀兰迫不及待的拿出其中的小盒子打开了,是自己刚才看重的那个金手镯,另外还有一条比较低调的金项链。

“哎呦,这东西这么贵,你怎么还给我买了。”叶秀兰虽然嘴上或者责怪的话,但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,现在自己不光拥有了金手镯,还有了一条金项链。

方世妍心中一阵感动:“我还以为你真的肚子疼呢,没想到是给妈买金首饰去了。”

“还得是我大女婿啊,不过秦泗下次可千万别再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了,你们也不容易啊。”叶秀兰开心的说道。

“妈,你和我爸给我培养了一个这么好的媳妇,我给你们买点东西那都是应该的,等我和妍妍有钱了,我再给你换一个更大的项链。”秦泗的小嘴像是摸了蜂蜜一样甜,把叶秀兰哄得开心极了。

“好好好,我等着你有钱的那一天。”叶秀兰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金手镯又收了起来。

秦泗把她们送回了家后,叶秀兰立刻给王梦秋打了个电话。

“梦秋啊,你看我这金手镯和项链好看吗?”叶秀兰抬起了自己的手在手机屏幕前晃了晃恐怕王梦秋看不见。

“呦,买金首饰了,你们家老方这次可开窍了。”王梦秋调侃的说道。

“指着他我可能这辈子都带不上,这事秦泗给我买的,我都说了不要不要,非要给我买。”叶秀兰得意的炫耀道。

王梦秋白了她一眼:“可是你有个好女婿,看把你给得瑟的。”

“我这女婿实在是太孝顺了,比我们小洲对我都好。”叶秀兰的这一番话可把王梦秋给羡慕坏了,顿时觉得自己手上的金手镯不香了,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带上女婿送的。

“行行行,你就得瑟吧。”王梦秋嫉妒的啪的一声按断了视频通话,叶秀兰美滋滋的坐在沙发山继续欣赏着自己的金手镯。

她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给方世洲发了过去。

【快瞧瞧你姐夫给我买的手镯和项链好看吧,比你这个儿子还要孝顺。】

方世洲看到短信一阵无语。

【等我发了个工资给你买个更大的,我先忙了。】

“行了,别看了,快收起来吧,别让别人偷了。”就连方继康都有点看不下去了。

“沈兄!”

“嗯!”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但不管是谁。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对此。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可以说。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镇魔司很大。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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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进入阁楼。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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